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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社会责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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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承担社会和环境责任以及遵循商业道德提供行为指引,减少运营对社会、环境的影响,并积极为社区贡献力量。基于此,公司要求供应商按照本政策中的要求经营业务并遵守其经营所在国家/地区的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并以此作为与本公司合作的前提条件。为确保供应商以高度诚信、对社会和环境负责的方式开展业务,本公司将不定期评估供应商对本行为准则的遵守情况,任何实质性违反都可能危及供应商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最严重可导致业务关系终止。

一、商业道德

供应商应遵守业务所在国或区域内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要求;供应商应遵守业务所有适用的国际公约、国际惯例的要求以及商业道德要求/准则/规范等。

1.1反垄断和公平竞争供应商在开展业务时必须完全遵守业务所在国或区域内所有适用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国家和国际法律。供应商应秉持公平的交易、广告和竞争标准。

1.2反贿赂、反洗钱及禁止资助恐怖主义供应商在开展业务时必须完全遵守其业务所在国或区域内所有适用的反贿赂、反洗钱及反逃税的国家和国际法律。同时,供应商不得容忍任何形式的由其员工、第三方或中介从事的贪污贿赂行为,也不从事任何形式的贪污贿赂行为。供应商需关注在业务过程中存在被利用进行洗钱或资助恐怖主义的风险。

1.3出口管制与制裁合规供应商应遵守业务所在国或区域内所有适用的贸易管制和经济制裁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通过将贸易合规嵌入公司制度与流程、结合外部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更新和调整,持续提升员工的贸易合规意识,实现各个业务环节的贸易合规管理与监督。

1.4利益冲突供应商应避免自利交易或利益冲突、不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任何不道德或不诚信的行为。如存在利益冲突或发现潜在利益冲突风险,供应商应及时且如实地向本公司进行利益冲突申报,积极配合本公司,尽快对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事项进行调整或回避。

1.5隐私保护供应商应承诺尊重并保护业务相关人员的个人信息,包括客户、供应商、员工及其他相关方,并确保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符合个人对隐私的合理期待。在个人信息的处理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收集、储存、使用、传输和共享等环节,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循所有适用的隐私保护及数据安全法律法规,采取适当措施,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滥用。

1.6知识产权供应商应遵守业务所在国或区域内所有适用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及国际公约。供应商应遵守与本公司签署的所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本公司商业秘密。供应商应尊重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其在生产运营以及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应具有合法知识产权或合法授权,避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知识产权。

1.7负责任采购供应商应保证其本身及其供应商/合作伙伴不购买或使用有违劳工保护原则而生产的产品或原材料,并确保其提供给本公司的产品和原材料不含任何不道德采购或生产的成分。供应商应保证其本身及其供应商/合作伙伴遵守当地的劳工保护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国际公认的原则或标准、遵守与本行为准则相适应的要求并通过内部规章制度,识别、预防、减轻、终止或最小化对劳工保护及环境的不利影响。如果供应商在供应链中发觉上述陈述的任何警示信号可能不再有效,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同时,供应商应立即开展进一步核查,以核实供应商交付的货物是否可能含有不道德采购或生产的成分,并应向本公司提供合理的证明。

1.8冲突矿产供应商应遵守冲突矿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明确的政策或完善的程序,以确保不采购、不使用或销售来自于冲突国家或者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区域(CAHRA)的钽、锡、钨、金、钴等矿石(“冲突矿产”)。供应商应参考《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来自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区域的矿石的负责任供应链尽责管理指南》《中国负责任矿产供应链尽责管理指南》等管理指南,对其产品含3TG的供应链实施尽责调查,并根据本公司要求提供尽责调查结果或实施供应链管控措施,以确保不存在“冲突矿产”。

1.9供应链追溯供应商应建立并持续改进从产品至原材料的追溯管理体系与制造系统功能,实现自原材料采购、出入库、生产至成品发运交付全过程记录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完整性。供应商对其产品的全链条供应链进行合理地原产国或原产地查询和尽责调查,确保提供的产品不含任何不道德采购生产的成分;供应商遵循本公司订单的供应路径承诺和追溯要求,如供应商在其供应链中识别上述的任何警示信号,应立即书面通知本公司。如本公司有所要求,供应商依据要求开展进一步检查,以核实交付至本公司的货物的供应链是否含有不道德采购或生产的成分,并向本公司提供合理的追溯证明文件或检查报告。此外供应商应尽最大努力促使其供应商遵守本条款的陈述和保证。

二、劳工权益与人权

供应商应确保遵守所在国或区域内所有适用的劳动和人权法律及国际公约,并确保不从事或容忍任何形式的违反劳动用工法律法规的行为。

2.1禁止雇佣童工和保护未成年工供应商应遵守所有适用的有关最低工作年龄的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雇佣童工。在招聘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招用童工,供应商应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保护未成年工、学生工和学徒工。

2.2禁止强迫劳动和现代奴役供应商应禁止一切形式的强迫劳动和现代奴隶制,包括不接收或使用抵债劳动、契约劳工、奴役或贩卖人口。供应商不得使用监狱劳工,不得要求应聘者为受雇支付招聘费用,不能以暴力、威胁、欺诈、扣押证件或个人贵重物品(身份证、护照、工作许可证等)、收取押金或保证金等方式招聘或接收人员从事工作。供应商不能对员工离开公司场所设置不合理限制。

2.3安保力量的使用供应商不得使用会导致酷刑、不人道或侮辱性待遇、身体伤害或限制结社自由的私人或公共安保力量。供应商应确保所有安保人员(包括合同安保人员)尊重所有人的人权和尊严,并在受到威胁时使用不超过相称威胁程度的合理武力。

2.4反歧视供应商不得因人种、肤色、年龄、性别、性取向、性别认同和性别表现、种族或民族、残疾、怀孕、宗教信仰、政治派别、社团成员身份、受保护的基因信息或婚姻状况等在聘用、薪酬、升迁、奖励、培训机会、解雇等用工行为中歧视员工。供应商应依法保护女职工权益。

2.5反骚扰与虐待供应商应确保杜绝工作场所中的骚扰和虐待情况。供应商不得以苛刻或不人道的待遇对待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言语侮辱和骚扰、威胁、体罚、精神和肉体胁迫,以及性骚扰;供应商不得非法搜身或安排异性搜身,亦不得威胁实施此类行为。

2.6薪资福利供应商应确保遵守所在国或区域内所有适用的薪资、工时和福利相关法律法规。供应商应向员工提供相应的报酬(包括加班费)及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年假及其他法定假期,并建立保障措施。供应商应告知员工工资结构和支付周期。供应商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加班费应按照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劳动法规规定的标准支付,供应商不得克扣或拖欠员工工资。

2.7结社自由和集体协商供应商应不加歧视地承认和尊重员工根据所在国或区域内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定所享有集会和结社自由、组织、组建工会和集体协商的权利,供应商不得干涉、歧视、报复或骚扰。

2.8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供应商应遵守所在国或区域内所有适用的与工作时间及休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合法享有自愿加班和休息休假的权利。

2.9土著居民供应商不得非法驱逐和占用土地和森林,并且不得限制依赖水资源的土著居民获取水资源。必须与所有受影响的相关方进行协商。

2.10有效的申诉程序供应商应为员工提供顺畅、安全的匿名投诉或举报机制,以便其投诉或举报工作过程中发现的违反本准则的行为;供应商应对举报信息依法依规客观调查、公正处理并反馈,并依据相关规定保护举报人免受报复,确保不会因举报行为受威胁、恐吓、骚扰等不公平待遇。

三、职业健康和安全

供应商应确保在整个经营过程中遵守所在国或区域内所有适用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合同中约定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相关的条款,为员工提供并维护一个健康、安全和可靠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

3.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对于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安全隐患、职业健康危害因素,要通过工程措施加装防护硬件防护、工艺变更替换存在隐患的设备、材料等方式努力消除安全隐患及职业健康危害因素。对于消除不了的隐患、职业健康危害因素,通过管理措施,如明确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规范作业员工的操作规程、配备防护用品等,降低隐患等级及危害程度,减轻对员工的影响。供应商应向用工持续提供工作岗位所需的安全和职业健康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岗位所需的知识。

3.2应急准备供应商应识别并评估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和紧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致命事故等,并通过编制应急预案、定期实施演练等方式,确保员工知悉可能突发的应急事件及相应的应急措施。

四、环境保护

供应商应确保在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所在国或区域内所有适用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环境保护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合同中约定的相关的条款。同时遵守经营活动中涉及的环境保护国际公约。关注国际及国内的环境保护立法变化,调整经营活动中的管控措施。

4.1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供应商应确保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均已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污染物排放满足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达标排放。

4.2污染预防和源头消减供应商应通过减少有害物质使用,工艺改造、提升等方式从源头消减污染物的产生。对于已产生的污染物,通过污染治理设备、设施进行有效管控,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同时定期进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控制措施有效。供应商应开展水足迹和供应链节水。供应商应采取节约和替代措施,如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能源,降低对能源、水、自然资源的消耗,积极践行绿色供应链理念。

4.3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供应商应识别、管理、减少并以负责方式控制其运营过程中的温室气体(GCJ)排放。供应商应定期量化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并设定相应碳足迹目标和监控落实进度,通过节能、使用清洁能源或其他方法减少温室气体排放。4.4保护生物多样性供应商应在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努力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为保护、改善周边生态系统尽最大努力。

五、公司治理

5.1管理体系供应商/合作伙伴应结合内外部利益相关方要求建立CSR管理体系,持续完善企业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产品或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过程中,通过确保董事会的多元化和独立性、明确管理层的职责、建立良好的公司文化和道德规范、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保持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供应商/合作伙伴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持续提升CSR管理水平,积极关注并实施对关于其供应商/合作伙伴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尽职调查。对取得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按照相应标准建立管理体系或取得第三方审核认证的,本公司将其纳入供应商/合作伙伴管理加分项,同等条件下优先合作。

5.2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供应商/合作伙伴应建立健全CSR风险管理体系,设立合理的风险管理目标、指标和实施计划,定期识别业务存在的CSR风险并开展相应的风险预防和控制措施,持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5.3审核与尽职调查经事先书面通知,供应商应允许本公司和/或由本公司授权且供应商和合作伙伴合理接受的第三方对供应商和合作伙伴进行审计和评估,审计和评估内容与本准则及合作内容有关。应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要求,参与任何此类审计的各方应就审计或评估中披露的情况签订保密协议。供应商承担与该等审核相关的费用;本公司将承担自己的费用。供应商还应全力配合本公司对其开展的年度尽职调查。供应商可以通过提供近一年内由权威第三方审核机构出具的合规CSR审计报告并配合本公司完成年度尽职调查,经本公司评估如符合CSR管理要求,可豁免本公司现场CSR审核;但是,如果本公司有理由怀疑供应商未能遵守本准则,则本公司有权自行开展审核。同时,本公司也希望其供应商和合作伙伴进行尽职调查,根据风险和影响程度实施适当的缓解和补救措施,并向本公司透明地传达尽职调查结果。根据尽职调查结果的发现,本公司可能会与供应商合作,制定并实施整改计划。

5.4利益相关方与社区参与供应商应意识到其活动将对个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乃至人类的福祉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因此,供应商应致力于构建负责任的社区关系而努力,并以可持续的方式进行投资、运营等。尊重所在国家和社区,通过具有文化和社会价值的举措促进当地社区高质量发展。

5.5信息披露准确记录有关其商业活动、劳工保护、健康和安全以及环境实践的信息,并应根据有权相关方要求披露此类信息,不得伪造或虚假陈述。





苏州诚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